警方在1項打擊有關兒童色情物品活動的行動中,再拘捕兩名年齡分別為38及43歲的男子。
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人員今天在該項名為「乘風」的行動中拘捕該兩名男子,並在兩人的電腦中發現兒童色情圖像。
警方較早前在同1項行動中已拘捕18名男子。其中13人已被落案控以管有兒童色情物品,而其餘5人則獲准保釋候查。
今天被捕的兩名男子已被落案控以管有兒童色情物品,並於明天分別在北九龍裁判法院及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警方行動仍然進行中。
根據《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是一項嚴重罪行,違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入獄5年及罰款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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