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由
警務處重申尊重新聞自由,以及在執行與公眾活動有關的行動時,在環境許可和不影響警方的行動下,盡量協助新聞界採訪有關活動。
警方也呼籲新聞界,尊重警方依法執行法定任務的責任。
警務處就今早在中環下亞厘畢道,政府總部停車場入口外驅散示威者時,被指同時驅散現場記者發表聲明。
聲明表示,作為執法者,執行所有行動時,均是依法辦事;而在警方執行任務時,新聞界是有自由採訪,包括拍照及錄影。
一直以來,警務處和前線記者,均在互諒互讓的精神下,保持緊密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