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司法機構執達主任陳偉麒,他涉嫌收受10,000萬元,作為引薦1名男子申請護�員職位的報酬。
52歲的陳偉麒被控1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明天(2月26日)上午9時30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有關涉嫌罪行發生期間,陳偉麒隸屬司法機構九龍區執達主任辦事處。
控罪指陳偉麒在去年12月1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收受1名男子10,000元,作為引薦該名男子申請護�員職位的報酬。
廉署的調查顯示,有關保安公司獲司法機構委派,負責代原告人看守根據法庭簽發的執行令狀而檢獲的財產。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明天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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