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拘捕1名社會福利署2級社會保障主任,懷疑他向領取綜援人士索取利益,作為隱瞞其收入的報酬。
廉署早前接獲社署轉介貪污舉報,經徹底調查後,本周二拘捕該名社署職員,懷疑他向1名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人士,索取及收受3,000元,作為隱瞞其收入及不對其採取行動的報酬。
領取綜援的人士,如因工作而獲取收入,須向社署歸還多收的綜援金額。
社署早前發現,1名領取綜援人士涉嫌隱瞞其就業情況,遂派該名職員檢討有關申請。
廉署調查發現,該名職員會見有關領取綜援人士時,涉嫌向她索取3,000元,作為不對她的懷疑欺詐行為採取行動的報酬。
該名領取綜援人士相信涉案的職員助她免受社署調查,也毋須交還多收的綜援金額,遂在社署的會面室內,交3,000元現金予該名社署職員。
廉署准該名被捕人士保釋,並繼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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