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43歲男子,涉嫌詐騙及盜竊1間國際證券公司共1,800萬元的股票。
他昨天在區域法院承認1項詐騙及17項盜竊罪,罪名成立,被判入獄42個月。
案情透露,該名男子在任職1間國際證券公司期間,將公司證券戶口名下的股票非法授權轉移到自己在本地銀行開設的證券戶口。
為掩飾事件,他填報虛假文件,假稱該批證券已交往過戶處,以辦理過戶手續。他又利用自己作為公司交收部主管的身份,透過公司電腦系統,進行及記錄有關非法股份交易。
被告在2002年9月被公司裁員。其後,他寫信給公司,承認自己偷取總值約1,800萬元的股票。
公司於是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報告,案件最後於去年4月交由商業罪案調查科調查。被告於5月15日在香港仔的住所被拘。
該名男子在警誡下,承認使用盜竊所得收入填補自己的投資虧損,與及購入4個住宅單位和8隻名貴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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