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與金鐘地鐵站縱火案有關的65歲男子,今天被警方落案控告1項縱火罪名。
該名男子於1月6日晚上在屯門安定�被拘捕,他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出庭應訊。
另1名於1月5日晚上被捕的55歲男子,已獲准以5,000元自簽保釋候查,1個月後須返警署報到。
縱火案在1月5日上午9時10分發生,當時1列荃灣線往中環方向地鐵列車正駛入金鐘站,有人在第1卡車廂縱火。
事件導致14名乘客受傷,包括1名男子、12名女子和1名小童,年齡介乎兩歲至54歲;他們被送院接受治理後,已全部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