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與2,740萬元盜竊案有關的53歲男子,昨天由美國引渡回港。
該名男子被控3項盜竊、3項偽造賬目、3項偽造銀行紀錄及1項處理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罪名,今天在東區法院提堂。
調查顯示,1名本港上市公司主席,1997年7月25日發現他的銀行戶口內的323萬美元,在他未得悉及未得到他同意下,於1997年7月14日被匯往瑞士蘇黎世1間銀行。
經進一步點算後,該名公司主席發現,在1997年5月至6月期間,另有3次未經他同意的匯款交易,包括從他的戶口匯款往美國及澳門的銀行戶口。
該4次匯款涉及的金額共逾2,740萬元。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接手調查後,得悉案中疑犯的40歲女朋友是該名公司主席的私人秘書。
該名女子負責預備英文文件給公司主席簽署。
案中疑犯與該名女子涉嫌串謀偽造匯款指令,並在美國、澳門及瑞士的銀行開立戶口來清洗盜竊案中的得益。
他們兩人於1997年7月25日事件揭發前已離開香港。
應香港警方要求,美國當局在今年10月9日拘捕該名男子,而該名女子則在今年10月13日,在新加坡被捕。
該名女子已於今年12月9日引渡回港,並被落案控以13項與盜竊有關的罪名。
她已於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及被還押監房,今天與被捕男子一同出庭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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