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 陳裘大,因收受承建商及供應商合共300萬元賄款,被廉政公署拘控,今天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被裁定罪名成立。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房屋)梁展文重申,絕不容忍任何貪污行為;並相信這案件不會打擊員工士氣。
梁展文指出,房署日後將繼續與廉政公署及業界合作,完善工作程序,防止貪污及一切違法活動。
現年58歲的陳裘大,被裁定10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條。
法官彭鍵基把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5日宣判,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在10項貪污控罪中,其中9項指陳裘大收受多名房委會認可承建商及供應商合共280萬元賄款,作為向他們提供協助的報酬,並涉及與房委會及╱或房署之間往來事務的辦理及監管施工。
另一控罪指陳收受1名房委會供應商20萬元,作為協助其兒子申請政府合約工程師職位的報酬。
上述罪行在1999年4月至2001年8月期間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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