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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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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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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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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反商業盜版拘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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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

     海關由10月14日起採取連續8天的反商業機構使用盜版電腦軟件行動,共拘捕8名男子,檢獲92台下載有盜版電腦軟件的電腦及少量盜版光碟,約值45萬元。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人員突擊搜查8間分別位於灣仔、尖沙咀、旺角、樂富、葵涌及元朗的公司,發現該些公司在業務過程中非法使用盜版電腦軟件。

 

     海關人員拘捕8名22 - 54歲男子,他們其後獲准保釋,等候進一步調查。

 

     海關指出,市民及商業機構不要在業務過程中使用盜版電腦軟件。

 

     根據於2001年4月1日生效經修訂的《版權條例》,任何人士在知情情況下在業務過程中管有侵犯版權的物品(例如盜版電腦軟件),均會構成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每件侵權物品罰款50,000元及監禁4年。

 

     自2001年4月1日至今,海關拘捕49人涉嫌觸犯《版權條例》,最高刑罰的一個個案被判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市民欲舉報機構使用盜版軟件活動,可致電海關舉報熱線2545 6182。

 

    「打擊業務上使用盜版軟件獎賞計劃」獎勵市民提供消息以協助海關採取執法行動。

 

     任何人士向海關提供有關在業務上使用盜版軟件的消息,使海關在有關機構內成功緝獲最少8部載有盜版軟件的電腦,便有機會獲發賞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