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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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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三億盜版光碟案今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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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

     一名涉嫌參與生產盜版影音光碟而被廉政公署通緝的男子,昨晚由甘肅省蘭州市被送返香港。該名男子今午被帶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堂。

 

     被告蔡宗泓(又名蔡基隆及蔡東其)現年48歲,是金科科技有限公司前董事;而涉案盜版光碟估值約3億元。

 

     蔡宗泓被控1項串謀詐騙版權持有人及19項涉嫌違反《版權條例》及《商品說明條例》的罪名。

 

     香港警務處聯絡事務科聯同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及蘭州市公安局,昨晚經北京把蔡宗泓送返香港。蔡宗泓扺達香港國際機場時,即被廉署人員拘捕。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法官包鍾倩薇押後案件至本月27日以待排期審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串謀控罪指蔡宗泓於1997年6月至1998年4月期間,與其39歲妻子吳伊妮(又名吳金鳳及吳�欣),以及其他3名人士,串謀詐騙版權持有人,致使其可能因非法及不誠實地複製及分發有關影片、電腦遊戲、音樂光碟及電腦軟件而蒙受損失。

 

     廉署於1998年4月調查1宗貪污案件時,拘捕蔡宗泓及吳伊妮;其後。落案起訴兩人。

 

     蔡宗泓及吳伊妮須於2001年11月19日到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應訊,但兩人並無按法庭命令出庭。

 

     法庭遂批出手令通緝他們,並下令充公兩人合共125萬元保釋金。

 

     任何人士如獲悉吳伊妮的下落,或知道任何資料可以協助緝拿她,請盡快與廉署聯絡。廉署24小時熱線:2526 6366。所有資料絕對保密。

 

     控方今天由高級政府律師何偉萬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徐耀成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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