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高級警司冼錦華,控告他涉嫌貪污、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管有毒藥。
冼錦華現年45歲,被控共六項罪名,包括一項政府人員收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三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以及兩項管有毒藥的罪名。
同案另一被告為42歲女商人林春葉,她亦被控共六項罪名,包括三項向政府人員提供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8(1)條,以及三項控制和指使他人賣淫的罪名。
兩人今午均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杜大�准兩人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12日,以待轉介區域法院。
兩人各獲准以現金2萬元保釋外出,同時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以及不得離開香港和騷擾控方證人。
案情透露,2001年3月至去年5月期間,冼錦華接受經林春葉介紹、由多名女子提供的免費性服務,而他知道該等女子是由林春葉控制和指使賣淫。
他亦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接受一盒價值3,120元的雪茄,另管有三粒含有枸櫞酸昔多芬(一種昔多芬鹽)的藥丸碎塊。
而林春葉則在案發期間向冼錦華提供利益,以及從事賣淫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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