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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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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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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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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貢建海濱長廊  鞏固旅遊門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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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貢市將闢設海濱長廊,由前西沙酒店向南通往水警東分區總部;而沿西貢市北部的海濱長廊,則設立多個活動中心。

 

     城市規劃委員會今天公布首份涵蓋西貢市的分區計劃大綱草圖,規劃區佔地約105公頃,北面和西面接連西貢公路、普通道和大網仔路,南靠蕉坑特別地區和白沙灣半島,東面以西貢海的海岸線為界。

 

     整體規劃意向是鞏固西貢市作為「旅遊門廊」和地區中心的功能,為西貢區居民提供商業、康樂及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改善區內的環境;以及保留區內具景觀和文物價值的景點。

 

保存現有舊墟特色

 

     整體城市設計原則包括保存現有市中心和舊墟的特色,並沿西貢市北部的海濱長廊,設立多個活動中心,以及鼓勵公眾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疏導來往各個重要地點的人流。

 

     約11.2公頃土地劃作「其他指定用途」地帶,包括商業、文化、酒店、康樂、文物旅遊有關的用途、與海灘有關的消閒用途、多層停車場、船隻維修用地、加油站、公共車輛總站及碼頭。

 

     劃作「康樂」和「休憩用地」的土地,分別約為6.5公頃和4.4公頃,提供土地作康樂發展,以及闢設1條連貫的海濱長廊,由前西沙酒店向南通往水警東分區總部。

 

重建西北提供動力

 

     劃作「商業」地帶的土地約半公頃,為所在的一帶地方提供服務。為重建西北部提供動力,約7.7公頃土地劃作「綜合發展區」地帶,發展中等高度的住宅或商業樓宇。

 

     市中心約2.3公頃土地劃作「住宅(甲類)」地帶,而涵蓋翠塘花園、對面海�及萬宜漁民新�的5.4公頃土地則劃作「住宅(乙類)」地帶。

 

     涵蓋現有低密度住宅發展「西貢濤苑」的約半公頃土地,則劃為「住宅(丙類)」地帶。

 

逐步淘汰工業地帶

 

     約2.7公頃土地劃作「住宅(戊類)」地帶,以促進區內的重建工作,逐步淘汰現有不協調的工業用途。

 

     約12公頃土地劃作「鄉村式發展」地帶,以保存現有舊墟的特色,並為現有3條認可鄉村、舊墟以及位於康健路的泰湖閣,和3個前漁民的聚居地提供土地。

 

     西貢污水處理廠附近約0.4公頃土地劃為「工業(丁類)」地帶,以容納不能設於普通分層工廠大廈的工業用途。

 

     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地帶的土地約15.4公頃,配合當地居民及╱或該地區、區域,以至全港的需要。

 

     任何受修訂項目影響的人士,可於5月4日或以前,向城規會秘書送交反對書。

 

     大綱草圖複本在北角及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電子版可於城市規劃委員會的網頁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