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項目須列明總樓面面積寬免資料
屋宇署今天(6月1日)發出1份作業備考的修訂本,要求新建築發展項目獲批的所有總樓面面積寬免的分項資料,須在建築圖則上列明;資料會於發展項目完成後公布,以加強透明度。
修訂後的作業備考要求就涉及總樓面面積寬免的建築發展項目在提出申請時,須在最後建築圖則上,以分項形式清楚列明所有總樓面面積寬免項目的面積,包括豁免的、不計算的及額外的總樓面面積。
屋宇署會於網頁公布總樓面面積寬免的資料摘要。公眾可在有關發展項目完成後,親臨屋宇署的樓宇資訊中心或透過其網上的「百樓圖網」系統,查閱最後經批准的建築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