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委員會今天(3月19日)宣布,修訂北角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把前北角�1幅土地的主要部分,由「住宅(甲類)」、「政府、機構或社區」、「休憩用地」及「道路」地帶,改劃為「綜合發展區(3)」地帶。
修訂包括民新街「綜合發展區」用地的最高建築物高度,由1層修訂為主水平基準上80米。
北角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H8╱23已上載城規會網頁;市民也可在城規會秘書處、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規劃資料查詢處、港島規劃處及東區民政事務處查閱。
任何人士可於5月19日或之前,就有關修訂向城規會秘書處作出書面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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