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署署長陳鴻祥表示,將全面檢討車用石油氣供應與質素的監察,並採取即時措施,加強監管車用石油氣供應。
有關措施包括要求石油氣供應公司參考行業做法,並訂定或檢討其內部工作程序;並向機電署提交相關的內部工作程序。
當局將加強監督石油氣供應公司,確保其嚴格遵守有關程序;以及繼續定期隨機抽驗石油氣樣本,確保石油氣品質。
陳鴻祥今天(3月16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致力跟進落實石油氣車輛事件專案小組調查報告的各項建議,將全面檢討如何監察車用石油氣的供應與質素,加強監管本港車用石油氣。
機電署副署長陳帆表示,專案小組認為,石油氣車輛死火事件,可能由多個原因造成。
調查結果顯示,去年12月10日至今年1月3日期間,中石化有8次未有按照氣庫工作程序,清除缸底的積聚物和水份(俗稱「扽缸」),即沉降時間不足4小時。
專案小組認為,這雖然可能影響石油氣的品質,但沒有證據確定直接引起死火事件。
經過實地視察及檢視中石化石油氣氣庫設施運作,並沒有發現石油氣氣庫及石油氣缸車的運作與維修有其他不當的地方;石油氣樣本的化驗結果也顯示對車輛性能沒有影響。
考慮到石油氣車輛的車齡和里數,專案小組認為,出現與機件或燃氣系統有關的故障是可預期的,但沒有證據確定石油氣車輛的維修狀況直接引起今次死火事件,並認為維修狀況及車輛的正常運作有一定的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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