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預計,明年3月底,屋宇署可清拆絕大部分須清拆的僭建物;若再有發現需即時取締的僭建物,也會採取執法行動。
屋宇署在2001年估計全港約有80萬僭建物。按照當時訂下的10年計劃,至今已清拆了約38萬僭建物,超越每年清拆約40,000僭建物的目標,包括大部分高危僭建物。
林鄭月娥今天(3月10日)回覆立法會議員潘佩璆的提問時表示,預期計劃明年3月底完成時,該署應已清拆了逾40萬僭建物。
計劃完成後,屋宇署將重新調配常規資源,集中推行新的法定規管制度、公眾教育計劃,以及預防性檢查及修葺工作。
在1月底,屋宇署共有482名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負責清拆行動;署方委聘了32間私人顧問公司協助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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