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今天(2月18日)宣布,2月28日拍賣45個車輛登記號碼,包括43個傳統車輛登記號碼及兩個自訂車輛登記號碼。
成功競投人士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公司註冊證副本,以及劃線支票並註明收款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買主須在競投完成後,立即以劃線支票繳付買價,並填妥車輛登記號碼發售備忘錄。文件一經簽訂,即不能更改文件內的資料。
車輛登記號碼只能配予以買主名義登記的汽車;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的英文字母、數目字及空位的排列方式是不可以更改的。
買主須於拍賣日後12個月內,向運輸署署長申請將有關號碼配予其名義登記的汽車;如未能遵行有關規定,其分配將被取消。
拍賣會灣仔香港會議展覽中心L4樓S421會議室舉行,車牌拍賣重要事項須知,可瀏覽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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