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今天(1月15日)公布,去年第4季共有25宗契約修訂及4宗換地個案;連同5宗以私人協約方式批出的地段,所得的地價收入約23億4,800萬元。
29宗土地交易中,11宗位於港島、11宗位於九龍及7宗位於新界,並不包括小型屋宇個案;其中10宗是技術性的契約修訂,不涉及補地價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