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曾蔭權今天(11月20日)宣布,與香港地產建設商會達成共識,提高樓花銷售的透明度和物業資料清晰度。新措施11月底正式落實。
日後發展商須在臨時買賣合約簽署後5個工作天內,公布未建成一手住宅物業的交易資料。價單須列出單位每平方呎╱米「實用面積」的價格,而地產代理向準買家提供單位資料時,須提供實用面積和實用面積呎價資料。
商會將要求發展商在售樓說明書中,清楚列明樓層編號的資料。屋宇署將修改作業備考,要求以合理模式訂定樓層編號,防止出現不合理「跳層」;如無改善,便考慮立法規管。
五天內公布資料
運輸及房屋局表示,十分關注近日一些樓花的銷售手法和市場上的混亂信息。新措施有助提高未建成一手住宅物業交易的透明度及物業資料的清晰度。
根據地政總署「預售樓花同意方案」規定,發展商須在臨時買賣合約簽訂後1個月內,向土地註冊處提交已簽署的買賣合約,以作登記。因此,公眾須等待約1個月,才能查閱有關交易記錄。
商會的指引將加入新規定,發展商須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5個工作天內,在發展商的網頁和售樓處提供相關的買賣合約資料,讓公眾在數天內已可知悉相關交易。發展商仍須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個月內,在土地註冊處登記買賣合約。
為提高未建成一手住宅物業單位每平方呎╱米價格資訊的透明度,商會也在指引中加入新規定,要求發展商須在價單列出個別單位每平方呎╱米「實用面積」的價格。
樓層編號更清晰
至於樓層編號的資料,發展商過往都有在其售樓說明書內提供樓層的剖面圖,以顯示各幢大廈的樓層數目和各樓層的位置,以及於售樓說明書較後部分的「參考資料」內,載列樓層編號的資料。
為了提高售樓說明書內有關樓層編號資料的透明度,商會將要求發展商在售樓說明書首部分的「發展項目基本資料」欄中,清楚列明樓層編號的資料。
至於「發水樓」問題,曾蔭權表示,正積極考慮不再提供額外樓面面積,作為鼓勵發展商興建綠色環保樓宇的誘因,也可能立法強制發展商加入環保設施;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轄下的委員會明年上半年向政府提交建議。
他指出,近日有發展商勾出兩幅位於大埔白石角的住宅用地,證明由市場主導的「勾地表」制度行之有效;並重申,繼續切實監察房地產市場運作,如有需要,便優化土地供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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