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在未來15份政府工程合約中,增加糾紛調解顧問機制的條款,並透過補充協議在兩份已生效的合約加入有關條款。
她說,建造業議會轄下的工程分判委員,即將推出調解糾紛指引,為公共及私人界別的僱主及承建商提供不同另類調解糾紛方式,讓他們按實際情況選用。
林鄭月娥今天(10月12日)在發展局舉辦的論壇開幕禮上表示,根據2007年的中期檢討及今年4月各工務部門內部經驗分享會顯示,糾紛調解顧問機制有助減少糾紛,值得廣泛採用。
政府鼓勵工務工程合約更廣泛採用夥伴合作關係及糾紛調解顧問機制。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將協助舉辦糾紛調解顧問課程,鼓勵更多有志者加入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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