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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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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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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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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新航調高燃油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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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處

     民航處今天(9月23日)批准國泰航空及新加坡航空調高客運燃油附加費約3%,尼泊爾航空的燃油附加費則維持不變,有效期10月1日至31日。

 

     民航處由每兩月審批1次客運燃油附加費,改為每月1次,以便更快反映航空油價的變動。

 

     短途航班獲批准的最高水平附加費為71元,長途航班最高328元,加幅約為3%,以發機票日期為準。  

 

     民航處表示,相比國際上航空公司所收的燃油附加費平均水平,本地航線所收取費用維持在較低水平。

  

     該處7月底審理上輪附加費申請,獲批的短途航班燃油附加費最高水平69元,長途航班最高3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