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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8月28日
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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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歷史建築徵活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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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屋
活化歷史:第2期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涵蓋5幢歷史建築,包括位於灣仔的藍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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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展局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今天(8月28日)公布第2期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邀請非牟利機構,在今年12月28日前,遞交5幢歷史建築的活化建議。

 

     該5幢歷史建築,包括重推的舊大埔警署,以及藍屋建築群、前粉嶺裁判法院、王屋村古屋和石屋。

 

冀達致雙重目標

 

     文物保育專員陳積志表示,希望合資格的非牟利機構,可運用這些歷史建築,達致推動社會企業,以及活化歷史建築的雙重目標。

 

     根據有關條例,具有慈善機構資格的非牟利機構,均可提出申請,以社會企業形式提供服務或營運,或與其他非牟利機構合營。

 

     申請機構在提交申請時如未獲得慈善機構資格,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3個月內取得資格。

 

     建議書由政府和非政府專家組成的活化歷史建築諮詢委員會負責評審。當局將向成功申請的機構提供一站式諮詢服務,涵蓋文物保護、土地用途和規劃、樓宇建築,以及遵從《建築物條例》的規定。

 

收取象徵式租金

 

     有關機構可獲政府資助,包括一次性撥款和象徵式租金,以應付建築物大型翻新工程費用,以及應付社會企業的開辦成本和在首兩年營運所出現的赤字,上限500萬元。

 

     發展局9月舉辦開放日,並設有導賞團,讓有意申請機構參觀該5幢歷史建築;9月底舉辦工作坊,解答申請事宜。

 

     申請指引和表格、載有建築物歷史背景及保育指引的資料冊,以及其他資料,已上載這裡;並於中環花園道美利大廈21樓活化計劃秘書處備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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