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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月29日
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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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收費電視獲發新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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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事務管理局

     廣播事務管理局今天(1月29日)宣布,批出新的「非本地電視節目服務牌照」予無綫收費電視有限公司,為香港以外的觀眾提供衞星電視服務;牌照為期12年,由1月22日起生效。

 

     廣管局根據《廣播條例》,接納無綫收費電視交還現有的「當作批給的非本地電視節目服務牌照」,1月22日生效。

 

     1998年,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給無綫收費電視「衞星電視上行及下行牌照」。自《廣播條例》在2000年實施後,「衞星電視上行及下行牌照」這個類別,由新的「非本地電視節目服務牌照」類別取代。

 

     作為過渡安排,現有的「衞星電視上行及下行牌照」當作根據《廣播條例》批給的「非本地電視節目服務牌照」,而持牌機構可自行決定是否按照《廣播條例》的規定交還現有的「當作批給的牌照」,以換取新的「非本地電視節目服務牌照」。

 

     無綫收費電視去年11月,向廣管局申領批給新的「非本地電視節目服務牌照」,並同時申請交還現有的「當作批給的牌照」。

 

     廣管局指出,無綫電視2008年1月就其在無綫收費電視的權益作出改動,無綫集團持有無綫收費電視的表決控制權減至少於15%。

 

     就《廣播條例》的定義而言,無綫電視已沒有對無綫收費電視行使控制,故接納無綫收費電視提出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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