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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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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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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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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的士獲准調整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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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天(1月13日)批准新界的士調整收費,平均增幅為4.95%,新收費1月16日(周五)�憲生效。

 

     運輸及房屋局表示,考慮的士收費調整申請時,已考慮所有相關的因素,包括的士營運成本和收入的轉變、市民的接受程度,以及交通諮詢委員會就的士收費結構政策提出的修訂建議。

 

     在批准的調整下,新界的士落旗收費由13.5元增至14.5元;車程8公里以內的跳錶收費由1.2元增至1.3元;其後跳錶收費將由1.2元減至1元。現時車費73.5元以上的車程,收費將會下調。

 

     新界的士今次加價的幅度,與市區的士在去年11月30日實施新收費的5.46%增幅相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