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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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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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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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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幢公屋加建升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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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房屋委員會

     房屋委員會今天(1月2日)宣布,在12個公共屋�共35幢沒有升降機設施的大廈,加建升降機;這些大廈大部分樓高7層;並逐步更換使用逾25年的升降機。

 

     目前近20個依山而建的屋�,正進行不同階段可行性研究及諮詢工作,以評定是否需要加建升降機及扶手電梯,以及動工的緩急先後。有關工作完成後,房委會將制訂整體工作計劃。

  

     評核的指導原則,包括接駁平台與平台之間的垂直高度差距,應最少達6米;加建的自動梯、升降機及行人天橋,必須處於屋�範圍內。

 

     為了協助創造就業機會,房委會轄下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決定,加建升降機等設施的計劃,由原先的5年期縮短至4年;並加快部分維修保養工程項目,其中室內勘察和修葺項目,由原定的5年周期,改為4年。

 

    「全方位維修計劃」的室內勘察和修葺服務,也由目前的5年計劃,改為常規計劃。樓齡滿20年及以上的屋�,每10年全面勘察;滿10年及以上的屋�,每5年作一般勘察。

 

     小組委員會並通過依照該計劃的模式及工作流程,改善目前因應要求的室內修葺服務,在各分區成立室內技術專責小組,以迅速處理租戶的修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