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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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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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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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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洲燈塔建築群列法定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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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洲燈塔列法定古蹟
歷史見證:舊青洲燈塔建於1875年,門口沿邊飾以凸出的粗面隅石,牆上有「十」字開口。

     發展局今天(11月7日)宣布,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青洲燈塔建築群列為法定古蹟。

 

     新舊青洲燈塔是香港現存5座戰前燈塔的其中兩座。數十年來,為數以萬計從西面進入香港的船隻導航,在香港海事史上佔有重要地位。

 

     青洲燈塔建築群包括1座建於1875年的舊燈塔、1座1905年興建的新燈塔、1幢前歐籍職員宿舍,以及1幢前看守員房舍。

 

     青洲燈塔1875年7月1日啟用;1901年,當局計劃把鶴咀燈塔的信號燈遷至青洲,故需在青洲建造1座更高更大的塔樓,以容納鶴咀的信號燈。

 

新燈塔自動操作

 

     新青洲燈塔建於舊燈塔旁,1904年動工,翌年竣工。新燈塔建成後,取代了舊燈塔的功能。新燈塔在70年代已改為全自動操作,一直使用至今。

 

     舊燈塔是細小的圓柱形燈塔,以花崗石建造,高約12米,門口沿邊飾以凸出的粗面隅石。燈塔的牆上有兩個「十」字開口,供塔內通風和透光之用。

 

     新燈塔也呈圓柱形,以花崗石和混凝土建造,高17.5米,頂部裝設1個鋼鑄信號燈。整座構築物均髹上白漆,不但令航海員易於看見,而且又能發揮隔熱功能和保護構築物本身。

 

兩宿舍一度改建

 

     相信是建於19世紀末的前歐籍職員宿舍,是燈塔建築群不可或缺的部分;而前看守員房舍是幢單層、平頂而呈「L」形狀的建築物,外牆開有平圓拱窗戶,頂部則建有飛檐。

 

     自50年代起,由本地人員代替歐籍人員執行看守燈塔的工作,至70年代,看守燈塔的工作更由自動化設備所取代。該兩座宿舍建築物曾一度改建為警察康樂中心。

 

     現時,青洲燈塔的前職員宿舍、前看守員房舍連同四周範圍(不包括兩座燈塔),均租予基督教互愛中心作為青少年戒毒治療及康復中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