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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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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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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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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八月加燃油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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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處

     民航處今天(7月25日)宣布,批准九間航空公司,8月1日起調整客運燃油附加費,至9月30日止。

 

     新獲批准徵收的附加費水平,短途航班最高為231元,長途航班最高為924元。詳情可瀏覽這裡

 

     民航處表示,目前國際上主要航線的客運燃油附加費水平,平均每名乘客458元(短途航班)及1,458元(長途航班);本地航線的附加費水平較低,短途航班的附加費約為國際水平的50.4%,長途航班的附加費則約為國際水平的63.4%。

 

     民航處在考慮航油價格的變動、航空公司提交的理據以及其他航空公司所收取的費用水平後,審批有關申請。

 

     民航處表示,所批准的燃油附加費水平,已顧及航空公司從燃油附加費所得的收入不應高於在相關期間因燃油價格上升帶來的成本上漲。

 

     該處估計,大部分航空公司只可從燃油附加費,收回約40% - 70%的額外燃油成本;並表示,定期審視和調整客運燃油附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