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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7月5日
樓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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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籲市民舉報危險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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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

     屋宇署總屋宇測量師莊永康表示,有制度規管商戶加建招牌,並經常派員巡查陳舊及有危險的招牌;過去5年共巡查了超過10萬個危險招牌,清拆5,000多個危險或棄置招牌。

 

     他指出,香港招牌眾多,單靠屋宇署人員巡查是不夠的,故呼籲市民致電2626 1616,舉報危險招牌。

 

     莊永康今天(7月5日)出席新城電台節目時表示,當局有制度規管商戶加建招牌,並已發出指引,提醒商戶如何安裝招牌,確保公眾安全。

 

     該署一向有派員巡查陳舊及有危險的招牌,若發現有即時危險,會即時派承建商把招牌拆下;至於未有即時危險但有潛在問題的招牌,會向招牌擁有人發出告示,要求他清拆招牌。

 

     至於被棄置的招牌,如確定有關招牌無人認領,會先發出告示,若在特定時間內無人清拆,當局會先找承建商把招牌拆下,在找出責任誰屬後,再追討有關費用。

 

     他提醒商戶及業主有責任檢查及維修招牌;暫時雖沒有法例強制定期檢查及維修招牌,但引入強制性驗樓計劃的法例後,業主須定期檢查樓宇,以保障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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