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諮詢委員會建議,的士按車程遞減的收費率計算車資,以及試行引入豪華的士及個人化定線定額的士服務;以及長遠考慮更靈活的的士收費規管機制,例如容許個別的士從業員,申請自訂不同收費表。
運輸及房屋局表示,已收到交諮會的報告,並接納各項有關的士收費模式、服務模式,以及提升的士服務質素的建議。
交諮會去年10月至今年1月進行公眾諮詢,邀請公眾和的士業界就如何促進的士業發展提供意見,期間共收到超過6,000份意見書。
倡彈性收費模式
交諮會主席鄭若驊今天(6月5日)在《的士營運檢討報告》記者會上表示,交諮會提出的士收費模式、服務模式和服務質素的建議,從而提高的士的競爭力,令市民和業界受惠。
交諮會建議,市區、新界和大嶼山的士由「落旗首兩公里,採用較高的收費率,而其後車程收費,以劃一的收費率計算」,修訂為「落旗首段車程,採用較高的收費率,其後車程收費,則按不同車程長度而遞減的收費率計算車資」。
鄭若驊指出,建議有助提供更具競爭力的的士服務,令乘客受惠;新的收費結構容許的士業界視乎情況,按不同車程遞減收費率,計算較長途車程的收費。
的士收費規管機制方面,諮詢期收到的大多數意見,均滿意本港的士現時劃一按照行駛里數、等候時間和其他附加服務計算收費的模式。
長遠容自訂收費
長遠而言,香港應考慮邁向更靈活的的士收費規管機制,例如容許個別的士從業員,申請自訂不同收費表,但不得高於政府的相關規定上限。
鄭若驊表示,這最終可讓乘客享有更多選擇,促進的士業界的競爭。不過,交諮會認為,香港現時並未具備作此改變的條件。
目前實施這種靈活的士收費的地方,例如東京,當地的士業界架構是由少數的士公司主導,其中7成的士由企業營運;但現時7成香港的士由個人車主營運。
全港的士從業員現有超過30,000人,如果容許個別的士從業員,申請自訂不同收費表,可能為乘客造成混亂,當局也難以處理大量的申請。
乘客應按錶繳費
至於乘客議價,交諮會認為,的士乘客應按咪錶繳費,而立法禁止議價並非合適和有效的措施。鄭若驊說,問題癥結不在於增訂新法例條文,而是在於鼓勵的士司機,充分運用現有法例對他們提供的保障。
她表示,警方認為搜集議價活動的證據有困難,因為若沒有司機的同意和許可,的士乘客根本不能獲得折扣。由於自願的司機或感滿意的乘客,不會向警方舉報,即使制訂禁止乘客議價的法例,也難以執行。
交諮會建議,以現有的的士牌照,在香港引入豪華的士,為業界開拓商機,並為乘客提供不同類型的的士服務,切合不同的需要,從而改善的士服務;也建議引入個人化定線定額的士服務,並以試驗方式,先開辦往來各邊境管制站與機場的點對點服務。
研定額定線服務
鑑於落實豪華的士及個人化定線定額的士服務,有若干實際問題須先與業界研究如何解決,交諮會鼓勵的士業界向交諮會或運輸署,提出具體建議。運輸署繼續與業界磋商,待達成共識後,再邀請公眾參與。
交諮會也支持香港引入可供輪椅上落的的士,並鼓勵業界物色適合本港輪椅使用者乘坐的車輛。
提升的士服務質素方面,交諮會提出多項改善措施,包括鼓勵更多的士司機參加培訓計劃,並建議安排時間較短而更集中的培訓課程,以配合的士司機的營運模式。
交諮會建議優化「的士司機嘉許計劃」,提供更多誘因,鼓勵司機改善服務質素,例如提供更豐富的奬品,以及設計更顯眼的優秀的士司機證,以協助乘客識別這些優秀司機;在新版的《旅遊翻譯手冊》中,加入更多語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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