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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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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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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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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會通過馬灣的士收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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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修訂《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的附表5,讓的士司機可向乘客收取,為接受從馬灣開始並涉及使用青嶼幹線的租用,而於進入馬灣時所繳付的30元青嶼幹線使用費。

 

     有關修訂6月4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有關程序完成後,修訂將於7月3日起生效。


     運輸及房屋局今天(5月27日)指出,有關修訂符合現行的安排;現時如在大嶼山╱赤�角以外地方租用的士前往大嶼山╱赤�角並涉及使用青嶼幹線,的士乘客須向司機繳付30元附加車費,作為司機於離開大嶼山╱赤�角時將會繳付的青嶼幹線使用費。


     政府已決定准許市區的士於深宵時段晚上11時至上午7時在馬灣營運,以應付居民的交通需要。

 

     由於現時的士不准進入馬灣,規例的附表5並無規定的士司機可向乘客收取司機就從馬灣開始並涉及使用青嶼幹線的租用而繳付的青嶼幹線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