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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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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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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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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賢里列保存文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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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規劃委員會今天(4月25日)刊憲,修訂山頂區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包括把位於司徒拔道的兩幅土地,由「住宅(丙類)1」地帶和「綠化地帶」,分別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歷史建築物保存作文化、社區及商業用途」地帶及「住宅(丙類)1」地帶。

 

     發展局歡迎有關修訂,以保育位於香港司徒拔道45號的景賢里,也為保育和活化景賢里而作出的土地交換建議,邁出重要一步。

 

     該局表示,將廣泛諮詢及考慮市民對活化再利用景賢里,以及有關復修工程和在人造斜坡上發展的住宅項目的意見;並指出,保育景賢里是當局致力推行文物保育的重要例證,期望日後成為有用的參考案例。

 

     今年1月,當局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宣布景賢里列為古蹟;並與景賢里業主達成共識,景賢里全址交予政府,政府則以毗鄰景賢里、面積相若的人造斜坡用地以作交換,供發展新住宅。

 

     業主也同意在古物古蹟辦事處的監督下,復修景賢里,並承擔有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