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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4月14日

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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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訊局完成一月無牌廣播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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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訊管理局

     電訊管理局今天(4月14日)重申,進行或參與無牌電台廣播仍屬違法,各界人士應尊重法治;並表示,目前不宜公開討論會否修訂《電訊條例》

 

     民間電台今天宣布,4月20日恢復無牌廣播,並要求政府修改《電訊條例》。

 

     電訊局強調,法院的裁決清楚表明,繼續進行無牌廣播活動的人士,必須承擔再次被刑事檢控的風險。

 

     上訴法庭今年9月10日至12日,進行有關電台發牌制度是否合憲的裁決所提出的上訴。電訊局呼籲各界信賴本港的司法制度、尊重法治和保持克制,等待上級法庭作出的判決。

 

     該局已完成有人涉嫌在今年1月10日,進行及╱或參與無牌電台廣播的刑事調查;律政司正擬定法律意見。

 

     律政司若提出刑事檢控,預料有關法律程序將押後至上訴法庭作出裁定後才進行。

 

     電訊局表示,在上訴法庭作出判決前,不適宜公開討論會否以違憲的裁決為由,修訂《電訊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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