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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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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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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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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台衍生權證言論不確遭勸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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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處今年首兩個月處理投訴數目
投訴:影視處2月處理的2,981項投訴中,55%涉及電視節目「雪中送暖」、41%涉及「勁歌金曲」。

     廣播事務管理局表示,商業電台因節目主持人闡述衍生認股權證的獲利和虧蝕概念的言論不準確,被發出勸諭,促請嚴格遵守《電台業務守則 --- 節目標準》的規定。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2月處理了77宗共涉及2,981項投訴的個案,裁定兩宗涉及兩項投訴屬輕微違規。

 

     廣管局今天(3月31日)表示,審議了1宗電台節目的投訴,指去年9月11日早上,商業電台第1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節目主持人,混淆了衍生認股權證中「認購」和「認沽」權證的概念和運作,又引用錯誤例子,誤導聽眾。

 

     廣管局得悉,主持人把衍生認股權證比喻為電器製造商發出的保用證,並指認股權證發行人在任何情況下都會回購認股權證。

 

     主持人所述十分籠統,在解釋認股權證如何令人獲利或虧蝕時,並未具體區分「認購權證」和「認沽權證」。

 

     廣管局認為,主持人闡述衍生認股權證的獲利和虧蝕概念的言論並不準確,故向商台發出勸諭,促請嚴格遵守《電台業務守則 --- 節目標準》的規定,即持牌機構必須盡一切合理努力,確保時事節目內的真實資料準確無誤。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2月處理了77宗共涉及2,981項投訴的個案,遠較1月的213項投訴為高;並裁定兩宗涉及兩項投訴屬輕微違規,56宗涉及72個投訴的個案屬於理據不足。

 

     至於餘下19宗涉及2,907個投訴的個案,則不屬條例的管轄範圍。數字包括有關電視節目「雪中送暖」(涉及1,629宗投訴)和「勁歌金曲」(1,232宗投訴)的兩宗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