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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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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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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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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大堂安裝Wi-Fi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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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表示,電訊管理局支持在669條燈柱上,安裝Wi-Fi設備;並已聯同路政署,整理道路上可供安裝Wi-Fi設備的燈柱資料,包括燈柱類型、位置及高度,供服務營辦商參考。

 

     馬時亨今天(1月16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書面回覆議員單仲偕的提問時說,目前共有3間服務營辦商,申請使用燈術柱安裝Wi-Fi設備;其中1家已向路政署介紹技術方案。

 

     營辦商取得電訊管理局的支持後,須向路政署及運輸署提交Wi-Fi裝置的具體技術設計,包括器材體積、負荷、外觀和安裝方法,確保裝置,不影響燈柱結構、街燈運作、環境、道路使用者,以及公眾安全;營辦商也需提交供電安排的建議。

 

     馬時亨指出,房屋委員會計劃在新建屋�的電燈柱間預留管道,方便日後安裝Wi-Fi或其他電子服務設施。

 

     房屋署也開放公共屋�約1,000個地下大堂予服務營辦商,在大堂及周邊戶外地方提供Wi-Fi服務。

 

     他表示,當局已批出合約,在約350個政府場地,包括公共圖書館、諮詢服務中心、體育中心、文化及康樂中心、就業中心、社區會堂、大型公園和政府合署等,逐步安裝Wi-Fi無線上網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