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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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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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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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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的士停車限制延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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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

     運輸署今天(1月11日)宣布,再度延長放寬的士繁忙時段及上午7時至晚上7時,在時速限制70公里以下路段禁止上落客貨限制的措施,為期12個月,由2月1日起至2009年1月31日止。

 

     一如現有安排,的士在上述路段禁止上落客貨限制獲得豁免,可在限制區內上落乘客,但不可停車等候。

 

     該署呼籲的士司機繼續發揮自律精神,以及嚴格遵守「即上、即落、即走」及「不可停車等候」的規定。

 

     運輸署繼續與警方密切監察交通情況,並對在繁忙路口或路段停車等候,引致嚴重交通阻塞,或危及道路安全之的士,採取適當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