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委員會今天公布南丫島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約8成土地劃作保育天然環境和具特殊科學價值景物用途,餘下土地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住宅、綜合發展區、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休憩用地、農業及其他用途。
規劃區包括南丫島和鹿洲,面積約1,420公頃。區內約8成土地劃作保育天然環境和具特殊科學價值景物用途,包括361.6公頃自然保育區、340.9公頃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331.7公頃綠化地帶,以及106.4公頃海岸保護區。
區內約68.4公頃土地劃作鄉村式發展地帶,供原居民發展小型屋宇;7.7公頃劃作住宅(丙類)地帶,作低密度住宅用地。
索罟灣近南丫島石礦場約兩公頃土地劃為綜合發展區,約6.1公頃土地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7.5公頃土地劃為休憩用地。南丫島石礦場現址已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面積為34.3公頃。
劃作農業地帶的土地共37公頃,約111.9公頃土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包括現有的南丫島發電廠,以及預留作污水處理廠和石油氣瓶貯存庫的土地。
大綱圖已上載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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