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撥款2億1,760萬元,在政府場地提供無線上網設施,供市民免費使用。
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營運)麥鴻崧表示,將採用功率合適的儀器,以及在運作時保持適當距離,限制非游離輻射的釋放;並有措施確保Wi-Fi網絡資訊的保安。
麥鴻崧今天表示,電訊管理局已採用《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指引》,限制非游離輻射的釋放。
由於Wi-Fi屬於非游離輻射類別,在政府場地安裝Wi-Fi設施時,將依照電訊管理局發出的《防止無線電發射設備所發出的非電離輻射對工作人員及市民構成危險的工作守則》,採用功率合適的儀器,並在運作時保持適當距離。
市區各處均可上網
目前,在都會層面提供的無線上網服務由市場主導。私營服務供應商在咖啡店、食肆、商場等商用場地提供無線上網服務。
為更方便市民使用無線上網服務,政府決定在主要的政府場地安裝無線上網設施。
麥鴻崧相信,透過這項計劃,並配合私營機構的其他無線上網設施,在全港的市區範圍,可望逐步實踐為市民提供在每個角落都可接達互聯網的方便。
根據計劃,政府未來兩年,逐步在約350個政府場地提供無線上網設施,供市民免費使用。
另聘專家評估風險
在明年年中之前,將優先在市民經常到訪的場地安裝有關設施,包括圖書館、公眾諮詢服務中心、社區會堂及中心、公園和政府大樓等。
Wi-Fi計劃由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和管理。至於安裝Wi-Fi設施、提供相關服務及維持日常的運作,政府將以外判方式推行。招標文件將列出服務的保安要求,以確保服務供應商採用保安程度足夠的硬件、軟件及技術,以提供服務。
為保障服務使用者的資料不被竊取,政府將要求服務供應商提供多重保安措施,包括加密、入侵防禦和偵測系統,以及過濾軟件等。
當局將另聘保安專家,評估Wi-Fi網絡設計的保安風險,並在網絡投入運作後,進行保安審計,以確保服務能符合政府的保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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