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處處長羅崇文指出,航空人員語言能力新要求,是國際民航組織提高飛行安全水平的新措施之一。香港航空交通管理機構及香港的航空公司將緊遵新標準,並逐步實施。
為提高航空安全水平,國際民用航空組織規定,由2008年3月5日起,航空人員,包括機師及航空交通管制員的語言能力,均須達到該組織的最新標準。
民航處舉辦航空人員語言能力要求研討會國際研討會,目的是讓各民航監管機構及業界了解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在語言能力的最新要求。
羅崇文說,研討會正好讓與會機構,分享彼此在執行新要求時的經驗。研討會為期兩天,共逾120位來自超過40個不同機構的代表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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