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草擬文件指出,政府在推動數碼經濟方面,繼續擔當重要角色。除了集結各界意見以制訂未來資訊科技策略,也繼續就資訊科技項目作出投資。
促進知識產權轉移
在推廣先進科技及鼓勵創新方面,文件建議,利用數碼港和科學園的科技人才和一流基礎設施,加強及鞏固數碼港和科學園作為創新及科技樞紐的地位。
政府將透過新設立的多個研發中心,促進知識產權轉移和創新成果商品化。
當局也會鼓勵資訊及通訊科技行業在重點科技範疇的工作,並視乎情況,為他們提供支援。
這些範疇,包括:通訊技術、開發數碼內容、感應及識別技術、軟件開發及配套支援,以及下一代互聯網。
發展香港為科技合作及貿易樞紐方面,政府將在創新、資訊管理及科技發展各方面,與內地有關當局及廣東省互相合作。
當局將釐訂行業能力標準,藉以協助加強培訓工作,令資訊及通訊科技人員繼續提升水平,為建立蓬勃發展的資訊及通訊科技業和日後的專業認可工作作好準備。
公布電子認證架構
為確保香港維持有利營商的環境,讓科技行業得以蓬勃發展,政府2008年公布風險評估及電子認證架構,並繼續致力保障個人資料私隱。
在立法保護知識產權的基礎上,當局將建設所需的數碼版權管理基礎設施,在社會上培養合法下載軟件的風氣。
政府也會與不同界別合作制訂個別行業的數據標準,以便提供增值的連合服務;並設立通訊事務管理局,作為通訊業的單一規管機構。
在促進新一代公共服務方面,諮詢文件指出,政府尋求私營機構參與,以便在「香港政府一站通」提供增值服務。
隨�電子作業模式的發展,政府需要按照使用者的需要和取向,研究可否整理現有的服務途徑;當局明年為此制訂服務途徑管理策略。
電子採購試點計劃
如獲財務委員會批准撥款,政府會推行電子採購試點計劃,並制訂計劃,在政府內部進一步落實電子採購,鼓勵私營供應商加入電子商貿行列,從而提高他們的競爭力。
至於建立數碼共融的知識型社會,政府將推動社會各界討論,從而達到5個目標,包括:
•讓全港市民接駁寬頻上網服務;
•所有學生可利用資訊及通訊科技設施輔助學習;
•為各行業提供更容易負擔的應用軟件解決方案;
•推動資訊管理;
•建設數碼版權管理的基礎設施及文化。
第3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2007年公布,提出具體建議,協助教育界發揮資訊及通訊科技的潛力,改善學習和知識管理。
諮詢文件已上載這裡,公眾可在12月18日或之前,把意見郵寄至中環花園道美利大廈2樓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傳真至2511 1458或電郵至digital21@ogcio.gov.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