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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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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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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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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署研打擊非法載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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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

     運輸署表示,將詳細和小心研究理工大學發表的客貨車運作調查報告的建議;並強調,對任何有助打擊非法載客活動的建議持開放態度。

 

     該署表示,跨部門特別專責小組,一直處理和跟進機場非法運輸服務及兜客問題,並繼續打擊任何非法活動,歡迎公眾和業界提供有關資料。

 

     運輸署今天與部分的士業界代表會面,聽取他們表達對部分客貨車非法載客取酬運作情況的關注。業界要求政府採納有關調查報告所提出的建議。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輕型客貨車只可經營載貨業務,不得載客取酬。

 

     任何人士不可經營「白牌車」業務,非法載客取酬。初犯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犯者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

 

     至於機場非法運輸服務及兜客的情況,機場管理局聯同警方及運輸署,去年7月已成立特別專責小組處理及跟進。

 

     運輸署重申,繼續與業界保持溝通及交流意見,檢討及改善相關措施;繼續打擊任何非法運輸服務及活動,並歡迎公眾和業界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