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灣河嘉亨灣獨立調查小組已展開工作,調查建築事務監督如何及在何種情況下,就該發展項目行使酌情權;並就調查結果提出建議,約於3個月內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
小組主席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馬天敏,成員包括鄭漢鈞和資深大律師陳健強。
小組擬盡量在3個月內完成工作。由於工作時間表十分緊迫,小組希望各有關方面能與小組全面合作。
獨立調查小組的職權範圍如下:
•就西灣河嘉亨灣(即內地段第8955號發展項目)建築圖則的申請,剖析核准地盤分類、公共交通總站豁免計入建築樓面面積,以及因應預留地區撥供公眾作通道用途而給予額外建築樓面面積的程序,包括建築事務監督如何行使及在何種情況下行使其酌情權;
•因應結果,檢討建築事務監督的酌情權是否行使恰當,以及有關部門日後在上述方面可如何更好地履行職務,並就此作出結論及建議;
•約在3個月內就上述事項及有關的結論和建議,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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