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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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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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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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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隧的士收費優惠延至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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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海底隧道
優惠延續:東隧多項收費優惠延長至12月31日,包括繼續收取沒載客的士15元的優惠隧道費。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表示,鑑於東隧多項收費優惠延長至12月31日,包括繼續收取沒載客的士15元的優惠隧道費,故修訂有關法例,延遲原訂於10月1日生效的新的士乘客過海隧道回程費25元。

 

     這確保並非在過海的士站登車的的士乘客使用東隧或西隧時,暫時毋須繳付調高的收費。

 

     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5月時決定,東隧沒載客的士優惠至9月30日,即沒載客的士使用東隧的隧道費由15元調高至25元。

 

     環運局當時立法,以便10月1日相應調高並非在過海的士站登車的的士乘客使用東隧或西隧的回程費,讓的士司機在東隧的沒載客的士收費調高後,即使接載乘客經東隧或西隧過海,而在回程時未能接得乘客,仍可選擇取道海底隧道或東隧回程,毋須自費回程。

 

     新香港隧道今天宣布,把原訂於9月30日終止的優惠計劃,延續至12月31日;有關優惠包括沒有載客的士在人手收費亭只需繳付優惠價15元。

 

    有鑑於此,環運局將修訂在5月制訂的《2005年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修訂)規例》,延遲原訂於10月1日生效的新的士乘客過海隧道回程費,確保並非在過海的士站登車的的士乘客在使用東隧或西隧時,暫時毋須繳付調高的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