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今天宣布,收回灣仔利東街╱麥加力歌街的土地,以便市區重建局展開重建計劃;計劃中需要收回的私人土地業權,合共148個。
項目內3幢在1941年興建,座落皇后大道東的4層高唐樓獲得保留;這些唐樓極具歷史價值,並獲古物古蹟辦事處列為2級歷史建築物。
地政總署表示,有關土地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收回,並在收地公告張貼日起計3個月後復歸政府所有,受影響業權的詳情,可參閱今天刊登的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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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舊布新:地政總署收回灣仔利東街╱麥加力歌街的土地(左圖),以便市區重建局展開重建計劃;其中3幢唐樓獲得保留(中圖)。右圖為計劃中部分未來發展的概念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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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舊區改善環境
該項重建計劃為市建局2003 - 04年度業務計劃內的項目,其推行有助更新有關的舊區,以及改善區內居民的居住情況。
重建計劃有助改善有關地區的整體環境,有關地段可作混合用途發展,建議主要用作商住發展,並提供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及公眾休憩用地。
根據發展計劃,約3,170平方米土地擬興建社區設施,包括護理安老院、日間護理中心、垃圾收集站及公廁;休憩用地約340平方米。住宅╱零售樓面面積則待定。
計劃涉及54座樓宇、930個住戶及647個業權。
商戶可選特惠津貼
受影響的業主及租客,可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提出申索,若未能透過協議解決,有關人士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仲裁。因提出申索而合理引致的專業人士服務費用可獲政府發還。
合資格的住宅物業業權人除獲得法定補償外,還可按情況獲發特惠「自置居所津貼」或「補助津貼」。
合資格的商戶則可選擇特惠津貼,以代替因商業損失或受滋擾而作出的法定補償申索。
合資格的住宅住戶可獲安置安排,或選擇特惠現金津貼以代替安置安排,而有關的安置單位則由香港房屋委員會、香港房屋協會或市建局提供。
收地工作完成後,政府將把合共約8,929平方米的土地,以象徵式地價批予市建局展開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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