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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協調:緊急交通事故協調工作專責小組的報告指出,現行緊急交通事故協調中心的架構有不足之處,需增強協調中心的協調能力。 |
緊急交通事故協調工作專責小組提出56項建議,改善各有關部門處理緊急交通事故的協調工作。
其中可於短期內實行的建議,包括由環境運輸及工務局派代表加強協調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的工作、改善發放信息的內容、透過不同途徑及時向公眾發放信息。
提出56項改善建議
長遠而言,小組建議制訂整套應變計劃,處理交通敏感路線、公共交通敏感路線封路、或交通擠塞的情況;並定期進行緊急事故演習,測試應變計劃的成效,確保有關人員熟習程序如何運作。
緊急交通事故協調工作專責小組今天提交報告,就今年5月9日引致九龍區嚴重交通擠塞的3宗事故,各有關部門的行動,以及緊急交通事故協調的各個範疇,提出56項改善建議。
其中11項可即時或短期內實施的措施,包括:增強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的協調能力,由環境運輸及工務局派駐代表加強協調,以及改善發放信息的內容,清楚說明擠塞的程度、建議改行的路線和估計解封的時間,並透過不同途徑及時向公眾發放信息。
定期演習測試成效
長遠而言,小組建議制訂整套應變計劃,處理交通敏感路線、公共交通敏感路線封路、或交通擠塞的情況;這些計劃應包括改道方案、燈號控制策略,人手支援及後勤方面的要求。
應變計劃也須定期進行緊急事故演習,測試應變計劃的成效,並確保有關人員熟習程序如何運作。
專責小組主席鄭若驊表示,當天的事故反映各部門內部,以及部門之間的溝通和協調出現問題,現行緊急交通事故協調中心的架構也有不足之處。
鄭若驊說:「各部門需要調整及互相協調各項危機管理安排、加強部門內部及部門之間的溝通和協調、善用先進科技改善交通管理,並採取所有可行步驟,及早向公眾發放交通消息。」
聯合督導加強協調
專責小組建議可即時或於短期內實施的11項措施,包括:
•增強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的協調能力,在發生重大緊急事故時,運輸署與警方應集中在協調中心,以聯合督導模式運作;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宜派出1名代表,以加強與其他決策局及政府高層之間的協調;其他支援部門的高級人員或需駐守協調中心,或隨時可以電話聯絡,以提高通訊及決策的效率;
•準備更完善的應變計劃,定期進行緊急事故演習;
•在部門內部確立更有效的通報系統,使高層管理人員可調動資源、監察事態發展並及時發出指令;
•明確界定各個部門處理交通事故時的角色,互相協調配合緊急事故處理程序;
•利用事故地圖加強資料蒐集;
•強化評估和判斷危機的能力,並從宏觀的角度處理問題;
•透過提供指引和預先與巴士公司訂定安排,以便實施改道措施;
改善信息發放程序
•改善發放信息的內容,清楚說明擠塞的程度、建議改行的路線和估計解封的時間;
•選擇最合適的方式聯絡傳媒及有關團體並加以跟進,以及透過不同途徑,如要求智慧型大廈的管理公司或經電郵發放信息和借助公共交通工具商會的傳呼台,及時向公眾發放信息;
•運輸署與警方發放緊急交通消息時,應更妥善協調,以免傳媒及市民產生混亂。
今年5月9日九龍區發生嚴重交通擠塞,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隨即委任專責小組,就加強緊急交通事故協調工作的措施作出檢討及建議。
專責小組今天發表報告,就緊急交通事故協調工作的措施,作出檢討及建議。報告已提交廖秀冬、立法會議員及有關團體,並上載環運局網頁。
小組成員包括鄭若驊(主席)、許浩明和羅康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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