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主席龍炳頤表示,歡迎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修訂建議的精神。
土建委員會今天舉行會議,聽取政府簡介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修訂建議。
龍炳頤在會後表示,建議可提供精簡和合法的渠道,讓小型工程在施工前,毋須先取得建築事務監督批准建築圖則及同意。
龍炳頤說,要成功推行該監管制度,有賴整個社會對該制度的支持和認同。
在監管制度下制訂可行措施是相當重要的,並需要向業主、相關專業人士、承判商和工人,以及物業管理公司作充分宣傳。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歡迎委員的意見,並予以考慮。
該局正諮詢專業機構和相關商會,以制訂小型工程項目的細節,並計劃在2005 - 06立法年度內提交《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以落實該修訂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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