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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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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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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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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邊濫發信息備忘錄細節日內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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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俊華

言論自由: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表示,將基於4大原則草擬濫發信息的法例,包括在有管制的情況下容許電子促銷活動發展、避免香港成為濫發信息的來源,以及不可阻礙言論和表達的自由。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表示,濫發信息的立法工作相當複雜,是否把濫發信息刑事化,也需要相當的討論。

 

     他指出,將基於4大原則草擬法例,包括在有管制的情況下容許電子促銷活動發展、避免香港成為濫發信息的來源,以及不可阻礙言論和表達的自由。

 

     曾俊華透露,已簽署合作打擊濫發信息行動的多邊諒解備忘錄,並即將公布有關細節。

 

逾五成電郵屬濫發

 

     曾俊華今天出席香港電台「與司局長對話」節目時指出,香港的濫發信息情況日趨嚴重。

 

     他引述香港互聯網服務商協會的調查指出,所有電郵中,55%是濫發的;其中5%源自香港,其餘均來自外地,包括南韓。

 

     曾俊華表示,濫發信息的問題可能影響經濟效益,故已採取了反濫發信息行動5步曲「STEPS」來處理,即加強現有規管、研究技術解決方案、加強公眾教育、加強本地和海外的合作,以及立法。

 

加快懲處違規商戶

 

     他透露,在國際層面的合作方面,已簽署合作打擊濫發信息行動的多邊諒解備忘錄,本周稍後時間公布有關細節。

 

     至於加強現有規管,曾俊華說,已與業界商討,加強對違規商戶的懲處,即縮短時間,加快中斷違規商戶的電訊服務;並期望能在未來兩、3個月落實措施。

 

     曾俊華強調,立法管制濫發信息是相當複雜的課題,是否把濫發信息刑事化,也需要相當的討論。政府最近兩個月已會見業界、商界和消費者等,交換意見。

 

管制無礙言論自由

 

     他指出,將基於4大原則草擬法例,包括由讓接收信息的人決定是否收取信息、在有管制的情況下容許電子促銷活動發展、避免香港成為濫發信息的來源,以及不可阻礙言論和表達的自由;並希望能在這些因素之間,取得平衡。

 

     談到世界貿易組織第6次部長級會議的籌備時,曾俊華表示,會議有助加強宣傳香港的力度。

 

     他下月在巴黎主持非正式的部長級聚會,以及7月在北京和日內瓦參與部長會議,期望在7月底前,定出香港部長級會議宣言的初稿,讓各世貿成員知道可達成協議的地方和要解決的難題。

 

數碼廣播並不普及

 

     至於會議期間的示威遊行活動,警方已作充分準備,讓示威者在和平的情況下表達意見;並加強與其他地方的情報交流。他強調,沒有出入境的「黑名單」。

 

     被問及香港電台發展數碼廣播的進度時,曾俊華指出,數碼廣播的接收儀器昂貴,在世界各地並不普及,發展也不理想。

 

     因此,仍在留意海外的最新發展,才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