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表示,維港兩岸的21張分區計劃大綱圖中的15張,已納入建築物高度限制。
他說,城市規劃委員會也同意在適當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加上高度限制,保護山脊線及維港景觀。
孫明揚今天在立法會口頭答覆議員陳婉嫻的提問時表示,規劃署已訂立優先次序,先處理九龍灣及觀塘商業區;下一步將檢討啟德(南)及啟德(北)分區計劃大綱圖內有關的高度限制。
啟德(南)及啟德(北)分區計劃大綱圖上的高度限制,已在「啟德規劃檢討研究」內開展。
孫明揚說,即使土地契約沒有建築物高度限制,擬議發展仍須符合有關法定分區計劃大綱圖內的高度限制及《建築物條例》的有關規定。
他說,在維港兩岸的21張分區計劃大綱圖中,已有15張納入了建築物高度限制;而城規會也已同意,在適當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加上高度限制,保護山脊線及維港景觀。
今年5 - 7月,規劃署就觀塘及九龍灣商貿區建築物高度限制進行的公眾諮詢,大部分收到的公眾意見支持在法定分區計劃大綱圖內,訂定建築物高度限制。
城規會同意把擬議的建築物高度限制,收納於觀塘南和牛頭角及九龍灣分區計劃大綱圖內。有關分區計劃大綱圖的相應修訂將連同公眾諮詢報告,於2005年年初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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