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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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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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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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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坑鄉郊特色獲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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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龍坑將劃作「綠化」及「農業」地帶,規劃意向是保留常耕和休耕農地作農業用途;以及劃撥指定土地供鄉村發展和擴展,以顧及原居村民的需要。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恐龍坑分區計劃大綱草圖。恐龍坑規劃區位於粉嶺╱上水新市鎮東北面,面積約380公頃。

 

     恐龍坑約245.9公頃的土地將劃作「綠化地帶」,涵蓋附近的小圓丘和由松山、馬頭嶺、犀牛望月、杉山及長甫頭的連綿山脊,作為市區和近郊的發展區界限,並提供土地作靜態康樂場地。

 

     約121.3公頃的土地劃作「農業」地帶,以保存和保護良好的農地及在復耕和農業用途方面具有良好潛力的休耕農地。

 

     劃作「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土地約7公頃,是就兩條現有的認可鄉村(小坑村和小坑新村),和適宜作鄉村擴展的土地劃定界線。

 

     另約1.1公頃的土地劃作「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以顯示位於長甫頭的現有桌山食水配水庫。

 

     恐龍坑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NE-HLH/4現於下列地點在辦公時間供市民查閱:

 

•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5樓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

 

•沙田上禾輋路1號沙田政府合署13樓沙田、大埔及北區規劃處;

 

•嶺璧峰路3號北區政府合署3樓北區民政事務處;

 

•打鼓嶺坪輋路打鼓嶺區鄉事委員會;

 

•粉嶺聯和墟聯發街3號粉嶺區鄉事委員會。

 

     恐龍坑核准圖複本現於北角和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電子版可於城市規劃委員會網頁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