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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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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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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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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劃令工業絕�馬頭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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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馬頭角分區計劃大綱圖,包括把土瓜灣道及馬頭角道的馬頭角煤氣廠(北廠)現址,以及位於天光道和常盛街的前天光道已婚警察宿舍現址,擬在重建時作發展私人住宅用途。

 

     城市規劃委員會表示,該區是九龍市區早期發展的地區之一,大部分土地已發展作私人住宅、公營房屋或工業用途。該核准圖提供法定的土地用途綱要,指引馬頭角的發展和重建。

 

     規劃區佔地約139公頃,坐落九龍中部,北接東頭村道和東正道,東至土瓜灣道和旭日街,南連銀漢街和新柳街,而西達天光道。

 

規劃區佔地139公頃

 

     現在區內大部分私人住宅或公營房屋均劃為「住宅(甲類)」地帶,面積約44.2公頃。

 

     約8.9公頃土地劃作「住宅(乙類)」地帶,主要包括分布於亞皆老街、太子道西及嘉林邊道一帶的現有及擬議的中等密度住宅發展。

 

     位於旭日街、浙江街、上鄉道及土瓜灣道的工業用地,面積約3.2公頃,已劃為「住宅(戊類)」地帶,從而逐步淘汰已過時的工業用地。

 

     介乎宋皇臺道、九龍城道、馬頭角道及土瓜灣道之間約5.7公頃的土地,劃為「綜合發展區」地帶,以配合綜合重建計劃,發展住宅用途。另附連提供零售和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以促使現有工業活動逐步撤離。

 

22公頃作休憩用地

 

     沙埔道1所酒店現址,以及現有兩幢位於馬頭圍道的工業大廈所在地,劃為「商業」地帶,提供土地作辦公室、零售和酒店用途。

 

     約9公頃土地劃作「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提供政府、機構及社區設施,配合該區和鄰近地區居民的需要。

 

     約21.8公頃土地劃作「休憩用地」地帶,提供土地作各種動態或靜態康樂用途。位於天光道的香港壘球總會遊樂場,以及賈炳達道的九龍城廣場的所在地,共佔地約1.5公頃,則劃為「其他指定用途」地帶。

 

     該份大綱核准圖現於置於城規會秘書處、九龍規劃處和九龍城民政事務處供市民查閱,而核准圖的複本現於油麻地及北角地圖銷售處發售。

 

     市民也可在城規會網站,瀏覽大綱圖的電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