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在今年4月共批出16份建築圖則,其中港島兩份、九龍3份及新界11份。批出的圖則,包括4項住宅及商住發展、兩項商業發展、4項工廠及工業發展及6項社區服務發展。
獲准動工的建築工程項目共18個,這些工程完成後,將提供建築面積達58,535平方米的住宅樓面,涉及單位544個;非住宅用途的建築樓面面積達36,676平方米。
屋宇署同時發出14份入伙紙,包括港島3份、九龍1份及新界10份。
其中住宅用途的建築樓面面積有124,782平方米,共2,279個單位;而非住宅用途的建築樓面面積則為33,185平方米。
4份新落成樓宇的報價總值約12億6,700萬元。
屋宇署並批准7項拆卸樓宇工程,涉及7幢樓宇或其他建築物。
該署在4月共接獲1,283宗有關違例建築工程的投訴,並發出1,347個違例建築清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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